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等规定,来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来安县来安经开区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 CZLA341122-2023-2)。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公示地点:
来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laian.gov.cn/)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共计7日)
联系人和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方式: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2、邮寄地址:来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
邮编:239200
3、联系电话: 0550—5633960
联系人:杜乃忠 徐俊
公示单位: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
1.来安县来安经开区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
2.来安县来安经开区西部片区位置图
3.来安县来安经开区西部片区用地规划图
附件一
来安县来安经开区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来安县新安镇岱山村,东至安徽涂中酿酒有限公司,南至安徽阳光伟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纬一路。总面积7.8781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0.86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是按照“产城一体、园当城建”的理念,全力推动来安、汊河两大经济开发区“两区共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扩区升级、腾笼换鸟、配套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推进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提升集约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构筑工业强县主战场。本片区的开发建设是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打造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推动开发区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需要。
三、成片开发规划符合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来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来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成果,划定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四、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有保障;项目开发期限为一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开发;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五、成片开发的公益性用地比例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满足不低于25%要求。
附件二
附件三